4月22日、27日、29日、30日,我校分别与深蓝律师事务所、镜湖区法院、新芜区法院、铭诚律师事务所举行了法学专业的教育实习基地协议签字暨授牌仪式。芜湖市政法委书记李铿,新芜区区委书记李金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和芜湖市司法局、新芜区、镜湖区等有关领导,我校副校长王伦,教务处及政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分别出席签字暨授牌仪式。王伦副校长向实习基地授牌并发表讲话。
王伦在讲话中指出,我校在司法界建立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也是社会优质资源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表现。法学实习基地的建立,对于提高办学质量、培育优秀人才将发挥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他希望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共同发展的意愿,认真执行协议的内容,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家院所也分别表示,今后会按照协议规定,认真对待学生实习活动,确保每个实习生得到锻炼和提高,同时会加强交流合作,进行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