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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全校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2-10-25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田超 预审:王哲谦 终审:王哲谦    点击量: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召开全校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0月27日(周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花津校区实习实训中心一楼报告厅

四个分会场:腾讯会议

1.马克思主义学院五楼报告厅(思政课教师)

2.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专兼职辅导员)

3.财务处二楼视频会议室(机关科级干部)

4.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多功能厅(学生代表)

三、议程安排

1.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等有关会议精神

2.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报告会

报告主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体会

主讲人:党的二十大代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路丙辉

3.校党委书记讲话

四、主持人

校党委书记 胡朝荣

五、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

1.校领导

2.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分会场

3.全体思政课教师

4.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5.全体机关科级干部

6.学生代表

六、其他事项

(一)专家辅导报告会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活动安排,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确保与会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会人员名单,请各院级党组织报送给党委组织部汪婕(5910047)。

(二)参会人员请于当天上午9:15前入场完毕,按照会场指示坐在指定位置。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自带水杯。

(三)近7天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师生员工,不得参加报告会;当前在隔离期、居家观察期的师生员工,不得参加报告会;当前有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不得参加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全体师生员工,需在26日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