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关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5-04-01 编辑:张春光     点击量: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高校: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思研会函〔2024〕5号)要求,经各高校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现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其中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10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经费和时间

1.本次课题申报立项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10项,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立项时资助50%,结项时资助50%。结项时评为“不合格”或终止课题的,不再拨付经费。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课题建设周期原则上1年,以立项协议书见附件2签订时间为准。

3.若达到结项成果要求,可提前申请结项。

二、成果要求

1.完成下列结项要求之一的,可认定为达到结项合格标准:

1)研究成果通过研究会或其他渠道转化为内参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对于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措施出台起到积极作用的

2)研究成果在三报一刊、安徽日报、江淮论坛、CSSCI来源、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按规定要求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相关理论文章其中,重点课题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不少于1篇)。

3)经评委评审认为合格的。

2.所有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

3.成果质量须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4.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专项课题。

5.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若存在弄虚作假、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单位申报资格。

三、结项安排

    1.批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请于 2025年3月31日前签订《立项协议书》(见附件2),并将其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word 版)上报至省思研会秘书处。

2.各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须填写结项审批见附件3),并与研究成果及电子版一起于2026年3月底前报送省思研会秘书处省思研会将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3.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须有课题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立项后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

4.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于2026年310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省思研会秘书处,项目延期最长一年最多一次。

5.立项人员请加入微信群“2024思研会立项交流群”,方便通知立项后相关事宜,修改备注为“单位+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省思研会秘书处张春光,0553-5910052电子邮箱:18895332318@163.com;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714室;邮政编码:241002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立项协议书

3.结项审批书


      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25年3月18日